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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篤律則〕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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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Benedictine Rule] |
作者: | 馮朝霖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本篤律則〕是羅馬天主教的重要文獻之一,在羅馬的天主教會中,修女、修士及世俗修士遵循著由努爾西亞的聖本篤(Saint Benedict, 480~547)所訂下的會規,稱為〔本篤律則〕。 〔本篤律則〕是西元五二○年,由聖本篤在卡西諾山(Monte Cassino)所制定。他鑒於早期教規的嚴苛要求,使得許多修士因人性中某些弱點,無法達到教規要求而放棄求道之路,因此他以中庸之道的觀點出發,制定出一套較溫和,類似家庭化的會規,而受到了修士們的長期遵奉,進而取代了希臘正教和賽耳特地區的教規,成為西方隱修制度修道院的生活指南。 修士應堅守的三個聖願:安貧、貞節與服從(絕財、絕色、絕意),仍保留著;祈禱、進食、進修、勞動以及一個組織完善的團體所必有的種種活動,也都列入此律則中。教會所規定的日課、祈禱和沈思,是每日必須達成的功夫;修士們必須宣誓終生留在修道院內,以追求最佳的精神生活,同時放棄一切世俗的財產。修道院長由修院成員選出,通常為終身職,他是修院的領導人及教師、大家長,甚至為立法者,修士必須發誓永遠服從院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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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本篤律則〕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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