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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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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xīng xīng zhī huǒ , kě yǐ liào yuán |
解釋:
小火點可以引起燎原大火。比喻小事不慎,將會釀成大禍。如:「別輕忽看似不起眼的小舉動,所謂『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稍不留意就可能釀成大災難。」清.孫寳瑄《忘山廬日記》:「魯季氏與郈氏鬥雞,遂使三家叛亂,昭公出奔,社稷幾危甚矣。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涓涓不絕,將成江河;小辱不忍,必召大亂如是夫。」清.王先謙《東華續錄.乾隆三十五》:「此等奸匪雖不足道,而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若不於未發之先,急為查辦,迨其後有所舉動,則貽害地方,良民之受荼毒者必多矣。」也作「星火燎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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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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