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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籍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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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luò jí |
解釋:
古時妓女列名樂籍,若要從良,必須商得主管官吏的允許,將樂籍中名字除去,稱為「落籍」。《永樂大典戲文三種.小孫屠.第三出》:「待小生多將些金珠,去官司上下使了,與娘子落籍從良,不知意下如何?」《初刻拍案驚奇》卷二五:「名妓要落籍,最是一件難事。」也作「脫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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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落籍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