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賠款委員會檔案 - 教育百科
賠 | |
款 | |
委 | |
員 | |
會 | |
檔 | |
案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簡笙簧 |
日期: | 1995年12月 |
出處: | 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民國32年(1943)11月,國民政府主席蔣中正以對日作戰勝利為期不遠,手令行政院組織機關,分類調查統計自20年九一八事變以來,中國受日本侵略,關於國家社會公私財產所受損失,以為戰後向日本索取賠償的依據。33年2月,行政院成立抗戰損失調查委員會。34年4月,行政院調整組織,將抗戰損失調查委員會改隸內政部。 民國34年11月,國民政府為因應盟軍處理向日本要求賠償的事務,由外交部召集相關部會決議,將抗戰損失調查委員會更名為賠償委員會,改隸行政院,負責調查統計抗戰公私損失;規畫對日責令賠償;審議支配賠償物資等業務。賠償委員會置主任委員1人,由行政院副院長兼任,另置副主任委員1人及委員13至15人。會內設第一組(掌理抗戰公私損失調查統計),第二組(當理賠償方案編制及賠償物資審議支配)及祕書室等單位。38年大陸失陷,該會業務終止,人員解散。 賠償委員會檔案目前典藏於臺北國史館,期間自民國20年至38年,計有10,652卷,其主要內容大致分為下列3大部分: (一)損失調查統計:包括自20年至34年日本侵略中國期間中國政府機關、人民團體、個人、僑胞等人員、財產的損失調查與損失統計,日本賠償中國損失核算等案。 (二)祕書類:包括賠償委員會工作報告、會議紀錄、政府責令日本賠償損失的說帖,處理賠償物資辦法,及損失調查表格的規畫等案。 (三)追還劫物:包括政府清理敵偽所劫物資、接收運輸日本賠償物資、追還貴重金屬物資、各省市損失重要文物、古器、奇珍等物品的追還等案。 |
|
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賠款委員會檔案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