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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憶症 - 教育百科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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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拼音: | shī yì zhè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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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失憶症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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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shī yì zhèng |
解釋:
指經歷突發事故或遭遇重大打擊而導致喪失其全部或部分記憶力的病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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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失憶症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Amnesia |
作者: | 王振德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失憶症」乃因大腦受傷、病變或心理的因素,而造成記憶力喪失。失憶症可能是倒攝的(retrograde),即對過去的事件與經驗喪失記憶,亦可能是順攝的(anterograde)即無法學習記憶新的事物或資訊。從病因來分類,失憶症可以分為兩種:(1)心因性失憶症:由於心理的傷痛,而將過去痛苦的經驗壓抑,排除於意識之外;(2)器質性失憶症:由於大腦神經損傷,特別是在大腦顳葉中間地帶及海馬體(hippocampus)的受傷,而導致嚴重的失憶症。頭部受傷所造成的失憶症,稱為「傷後失憶症」(post-traumatic amnesia)。傷後失憶症兒童往往無法學習新的課業,且受傷前所學習的亦無法記憶。傷後失憶症通常可以減緩或復原,最快需要六個月的時間,此外尚需認知的復健,提供增進記憶的訓練。唯失憶症患者,尚具有短暫記憶的能力,有別於學習障礙之短暫記憶缺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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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失憶症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