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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特別暴露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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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planned special exposoure |
日期: | 1984年 |
出處: | 保健物理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在正常操作期間不常會發生的情況,即會有必要而許可少數工作人員接受的等效劑量超過所勸告的限度,在這種情況下體外暴露或放射性物質的攝入,假如在任何單一事件的等效劑量積存不會超過相關的年限度二倍,在一生當中不會超過相關的年限度五倍,則是許可的 。體外暴露或攝入這樣大小的量只有在當其他不涉及工作人員作如此暴露的技術是不可行或不切實際時方可實施。 如果工作人員前已接受異常暴露而使等效劑量超過相當的年限度五倍則不許可有計畫特別暴露。具生育年齡的婦女也不許可有計畫特別暴露。從計畫特別暴露而得的等效劑量應和從異常暴露而得的一併記錄,但是任何超過限度不應構成作為排除一工作人員從事於其正常職業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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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計畫特別暴露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