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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情說(美學)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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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Empathy (Aesthetics) |
作者: | 崔光宙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移情說是美學中重要的美感經驗學說。「移情」一詞源於德文Einfühlung和英文Empathy,也就是觀賞一形象時,將內心感情和想像投射於形象,例如見到花朵上的露珠,將「國破山河在」的悲痛投射於花的形象,使成為「感時花濺淚」。 移情說的最主要代表人物是德國心理學家李蒲斯(Theodor Lipps, 1851~1914),他在〔移情、內模仿與身體感覺〕(Einfühlung, innere Nachahmung und Organempfindungen)的論文中,深入分析「移情」的概念。 李蒲斯分析移情,首先追溯美感經驗的根源,究竟是來自客觀對象,或是來自主觀自我感情。其分析又包括下列三個步驟:(1)美感經驗是心靈的享受,也是一種快感。因欣賞是享受內心主觀的感情,而與對象是否真實存在無關。如「感時花濺淚」是源於自我內心的悲情,而非花真正在流淚。(2)美感來自客觀化的對象,例如見到雄偉的山峰,心生壯美之感。而美感是源於山峰之雄偉,而非自我之雄偉。在雄偉的山峰之前,人是渺小的。(3)由前述分析可知,審美的對象並非「形象本身」,而是具有主觀感情的對象,審美的自我他非「自我本身」,而是具有對象性格的自我。 故美感經驗的來源,既非單純的「物」,也非單純的「我」,而是忘物與忘我之後,產生物我合一的創造。李蒲斯並進而分析,移情的過程是清除第一種意義的對象(物自體),而形成第二種意義的對象(想像力的創造物)。消除第一種意義的自我(真實的自我),產生第二種意義的自我(觀賞自我),最後達到物我兩忘,主客相融的美感境界。 李蒲斯的移情說,提出物我合一、物我相融的美感學說,而美育是藉物我兩忘,而達超脫現實的精神自由境界,故移情說對美感經驗的精細分析,實可作為美育實施的理論基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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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移情說(美學)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