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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全國體育總會(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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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穆心玉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中華全國體育總會是大陸地區全國群眾性的體育組織。其任務是:宣傳和推動群眾性體育運動的發展;對體育運動申的重大方針政策、發展策略提出建議;舉辦和與有關部門聯合舉辦全國性比賽和體育活動;組織體育有關方面的專題調查研究,積極發揮諮詢作用;加強與全國各體育組織的聯繫,溝通情況,交流經驗,指導工作;發展國際間體育交流,舉辦和參加國際體育競賽。 中華全國體育總會採用集體會員制。省級體育總會,國家級的單項運動協會,國家級的行業、系統體育協會,中國人民解放軍的群眾體育組織可申請加入本會為團體會員。 中華全國體育總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全國委員會。委員由各團體會員單位、社會團體(如全國總工會、婦女合會等)以及體育科學、教育、新聞、理論、管理等方面推選的代表產生。全體委員會選舉產生常務委員會,常務委員會選舉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由主席提名,經當委會通過,任命祕書長和副祕書長。在全體委員會閉會期間,常務委員會負責該會事務。主席、副主席、祕書長主持日常工作。 中華全國體育總會是一九四九年十月由過去的體育協進會改組而成。至今分別於一九四九年、一九五二年、一九五六年、一九六四年、一九八九年召開過五屆代表大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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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中華全國體育總會(大陸地區)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