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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鴇 - 教育百科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lǎo bǎo |
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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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老鴇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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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lǎo bǎo |
解釋:
開設妓院,蓄養幼女使成娼妓,或誘惑控制婦女從事性交易的女人。清.李鑑堂《俗語考原.老鴇》:「庶物異民疏:『陸佃云,鴇性最淫,逢鳥則與之交。』今俗呼妓曰鴇兒,呼娼母曰老鴇,本此。鴇音保。」《文明小史》第一九回:「上海這些當老鴇的,凡是買來的人,一定要叫他纏腳、吃苦頭、接客人,樣樣不能自由。」也稱為「鴇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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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老鴇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