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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用藥物教育法案](美國)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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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Drug Abuse Education Act, 1970](USA) |
作者: | 單文經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濫用藥物教育法案]是在一九七○年由美國國會所通過的法案。該法案的主旨如下:(1)發展有關藥物濫用教育的課程;(2)在某些示範學校演示有關藥物濫用教育的課程;(3)將有關藥物濫用教育的課程推廣到全國;(4)為教師、諮商人員、執法人員、其他公職人員,以及社區的領導人士提供有關藥物濫用教育的研習活動;(5)為家長及其他人士提供有關藥物濫用教育的研習活動。 該法案的主要內容如下: 1.於一九七○年、一九七一年及一九七二年,分別撥款七百萬美元、一千萬美元及一千二百萬美元辦理上述各項活動。 2.要求衛生、教育與福利部的助理部長提撥一定數額的經費,以下列方式實施有關藥物濫用教育:(1)與某些高等教育機構及其他機構簽約,辦理各種有關藥物濫用教育的活動;(2)評估上項接受經費補助的機構,試辦各項藥物濫用教育活動的效果;(3)經費補助高等教育機構、地方教育行政單位,以及其他機構,辦理有關藥物濫用教育的在職進修活動;(4)經費補助地方教育行政單位,以及其他機構,辦理社區的藥物濫用教育活動。 3.要求衛生、教育與福利部的部長,以及司法部長,協助各單位推動與執行有關藥物濫用教育的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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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濫用藥物教育法案](美國)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