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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計畫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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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qū yù jì huà |
解釋:
不同特性的區域基於地理、人口、資源、經濟活動等相互依賴及共同利益關係,規劃其未來的發展及資源利用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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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區域計畫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regional plan |
日期: | 2003年10月 |
出處: | 測繪學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特定區域範圍內之土地利用計畫。依據區域計畫法第三條:區域計畫,係指基于地理、人口、資源、經濟活動等相互依賴及共同利益關係而制定之區域發展計畫。其目的在促進土地及天然資源之保育利用,人口及產業活動之合理分布,以加速並健全經濟發展,改善生活環境,增進公共福利。區域計畫上承國土計畫,下接都市計畫,為一國之第二級計畫。在一特定區域內,綜合區域內自然、經濟與人力資源,並調和區域內各地方建設及活動,為該區域人民之福祉作整體性之開發計畫,亦為達到經濟與社會均衡發展不可或缺之工具。台灣之區域計畫是將台灣劃分為北區、中區、南區及東區等四區,然後分別擬定此四區之發展目標與發展構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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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區域計畫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