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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狂妄藝術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Extravaganza
作者: 謝庭菊
日期: 2004年11月
出處: 舞蹈辭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戲劇名詞。主要地是指十九世紀前半期的舞臺歌唱劇(musical comedy)作品而言;與諷刺悲劇和嚴肅歌劇不同,特別是那些由卜朗謝(J. R. Planche)所創作的。這個名字源自拉丁文的「vagans」(意為流浪)與「vagari」(意為流浪者)。有一種論點認為,這已經變成一份音樂的參考資料,這種「流浪」或不明確的音樂主題被稱為「quinta pars」;因此當運用它時,無論在任何的音階部份,旋律都可能由任一個歌者所演唱。歌聲可能會以交替演唱的方式,這種方式用在音樂劇的專有名詞就稱為狂妄藝術:歌曲由一個歌者輪唱至另一個歌者,舞蹈也是如此運用這種輪跳的方式。唱遊詩人們也使用了這個術語,但在他們的生存方式漸漸衰微後,就被歸類如:浪蕩子、流浪者或流浪漢。這種表演系統在很長一段的頹廢期後,以不盡相同的名稱「舞臺歌唱劇」或「音樂劇」(Musical)重新回到舞臺。
參照:
W. G. Raffe《Dictionary of the Dance》1964.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狂妄藝術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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