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派遣留學生方針(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派 | |
遣 | |
留 | |
學 | |
生 | |
方 | |
針 | |
( | |
大 | |
陸 | |
地 | |
區 | |
)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勞凱聲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派遣留學生方針,是指大陸地區關於出國留學人員而制定的政策和規定。有關文件有一九八六年五月下達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改進和加強出國留學工作若干問題的決定〕,以及國務院於同年十二月批轉的國家教育委員會〔關於出國留學人員工作的若干暫行規定〕等。綜合其基本要點是:出國留學人員工作是「長期對外開放政策的一個組成部分」,「要堅定不移地堅持下去,派出留學人員要堅持按需派遣,保證質量,學用一致,加強對出國留學人員的管理和教育,努力創造條件使留學人員回國能學以致用,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發揮積極作用」;整個出國留學人員工作包括計畫選派、管理(教育、服務)和回國發揮作用三個部分,「派出留學人員的工作要體現博採各國之長的原則,不能過分集中派往一個國家;選派人員出國留學,要有利於國內高級人才的培養,要有利於國內高級專業隊伍的建設和穩定」;「派出留學人員的學科應兼顧基礎學科和應用學科」;「派出留學人員的結構要向高層次發展,提高坊間學者的派出比例」等。 中共中央、國務院一九九三年二月十三日印發的〔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中,對留學生方針再作論述,其內容為:「進一步擴大教育對外開放,加強國際教育交流與合作,大膽吸收和借鑑世界各國發展和管理教育的成功經驗。出國留學人員是國家的寶貴財富,國家要給予重視和信任」。根據「支持留學,鼓勵回國,來去自由」的方針,繼續擴大派遣留學生。 |
|
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派遣留學生方針(大陸地區)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