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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體結構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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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Group Structure Model |
作者: | 沈六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群體結構是由群體成員關係的模式所組成。當群體形成時期,其成員開始確立角色體系,分化領導群,溝通頻率提高,成員間的關係與偏好明顯化,於是群體結構較明顯地出現。至於群體結構的型態,可包括下列五種: 1.溝通結構(communication structure):是在一種情境下,誰對誰說些什麼狀況。理想的溝通結構是最多的成員納入溝通網(communication network)。 2.社會計量結構(sociometric structure):指在群體中誰喜歡或不喜歡誰,尤其是次級群體(secondary group)的互動較為明顯。此在群體形成初期不易產生,要到群體需要透過性別、種族、年齡等因素來決定事務時,才會明顯地產生。一般而言,為避免增加群體分裂,可以透過鼓勵參與,使成員打消分裂的念頭。 3.權力結構(power structure):指一個人用某種方式影響別人。某些成員在群體中有較大的權力,主要是具有較佳的專門知能,擁有重要資源,有懲罰別人的權威,或身強力壯對人有威脅力。一般而言,成員可以運用既有的權力來達成目標,但不可傷害人。群體也可以透過角色安排,自我肯定訓練,以及賦予權力來協助弱者使用權力。 4.領導結構(leadership structure):指對群體決策貢獻最多,對完成群體目標最盡力,減緩群體的緊張,增強群體的凝聚力,以及維護群體正式或非正式的規範者。在群體形成初期的領導者,往往是群體中最有攻擊性與最有自信的成員。為了群體的發展,宜保持群體領導關係的流暢。群體可以工作任命或輪流參與來影響群體的領導結構。 5.角色結構(role structure):指有正式被承認的職位,如主席、隊長等;位置是由群體活動中產生,如投手、裁判等;非正式群體中有位置,如反對者、仲介者等。群體可以協助成員界定每一個位置的本質;而安排角色時,最好能配合成員的目標與任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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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群體結構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