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簺 - 教育百科
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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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首 竹
- 部首外筆畫 13畫
- 總筆畫 19畫
- 漢語拼音 sài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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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sài |
解釋:
[名] 1.古代的一種博戲。《南齊書.卷四四.沈文季傳》:「尤善簺彈棋,簺用五子。」 2.用竹木編成的捕魚器具。《隋書.卷五五.乞伏慧傳》:「曾見人以簺捕魚者,出絹買而放之。」《新唐書.卷三.高宗本紀》:「閏五月丁卯,禁作簺捕魚、營圈取獸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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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簺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異體字字典
1. 一種古代博戲。《說文解字.竹部》:「簺,行棊(棋)相塞謂之簺。」《廣韻.去聲.代韻》:「簺,格五戲。」《漢書.卷六四上.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吾丘壽王》:「年少,以善格五召待詔。」唐.顏師古.注引劉德:「格五,棋行。簺法曰:塞白乘五,至五格不得行,故云格五。」《南齊書.卷四四.列傳.沈文季》:「尤善簺彈棋,簺用五子。」 2. 用竹木編成之捕魚器具。《集韻.去聲.代韻》:「簺,……一曰:編竹木斷水取魚也。」《隋書.卷五五.列傳.乞伏慧》:「曾見人以簺捕魚者,出絹買而放之。」《新唐書.卷三.高宗本紀》:「閏五月丁卯,禁作簺捕魚、營圈取獸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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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ㄙㄞˋ |
資料來源: | 教育部異體字字典_簺 |
授權資訊: | 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臺灣3.0版授權條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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