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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薄弱學校(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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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方彤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大陸地區基礎薄弱學校主要指未達最基本教學條件的中、小學校,如:沒有安全的校舍,沒有課桌課椅,沒有黑板粉筆的學校。此外,學生程度特別低的,也可稱為薄弱學校。 一九八○年代初,中共中央在〔關於普及小學若干問題的決定〕中要求各地「用兩、三年或稍長一些的時間,做到校校無危房,班班有教室,學生人人有課桌凳。」(所謂「一無兩有」)教育部也要求各級政府要把盡快能解決中、小學危房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列入議事日程,要有一位負責人親自領導,協調各方面的力量,審查落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使學生安心,家長放心,教師和學校領導不擔心。(參見「一無兩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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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基礎薄弱學校(大陸地區)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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