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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驗證性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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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 | |
性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Testability |
作者: | 謝青龍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可驗證性本來是維根斯坦(Ludwig Wittgenstein, 1889~1951)前期哲學和維也納學圈的一個重要原則,且直接延續至後來的邏輯實徵論(logical positivism),但是到了波帕(Karl Raimund popper, 1902~1994)提出「否證論」(falsificationism)後,又對「可驗證性」一詞賦予新的意涵。 依照邏輯實徵論的說法:真的陳述必須要能得到「證實」(verification),驗證(testing)一個陳述就是要證實它是否為真的,不能證實的陳述則是沒有意義的。按照這個觀點,「驗證」就意味著「證實」,而「可驗證性」就是指一個科學理論或陳述具有可以證實的特性。 與證實方法相對立的是否證方法。波帕提出真正的驗證都是企圖反駁理論並加以否證(falsification)的,因此「可驗證性」就是「可否證性」(falsifiability),就是可反駁性。 這與傳統的觀點有很大的不同。因為波帕認為,要證實一個理論,必須找出肯定這個理論的每一個經驗事例,包括過去、現在和未來的所有有關事例,而這顯然是不可能辦到的。波帕寫道:任何科學理論,不管受到多嚴格的證實,它都是可以被推翻、被否證的。即使像牛頓理論那樣的科學理論也不過是一種假說、推測。因此,科學就是由嘗試性的、假說性的、推測性的理論所組成。 因此,對於理論的真正驗證不在於試圖證實它,而在於試圖否證它,試圖找出它的弱點。唯有如此,科學才能藉由自我否證的過程不斷地進步。對波帕而言,可否證性、可反駁性、可驗證性說的是同一個意思:找出否定性證據或反面事例的可能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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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可驗證性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