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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年計畫(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蔣鳴和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大陸地區所謂「五年計畫」的全稱是國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計畫,內容包括計畫期的基本任務、重大經濟技術政策以及實現計畫的重大措施。五年計畫由國家總計畫及部門計畫組成。教育事業發展五年計畫由國家教育委員會負責制定,依歸於整體五年計畫,內容包括各級各類教育發展規模、結構、比例關係及其與其他部門關係。
  制定教育事業發展五年計畫的步驟是:(1)確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各部門對各級各類教育的需求;(2)根據各級各類教育的辦學條件標準、規範及變動趨勢,確定師資結構、教育經費、教育設施的基本建設;(3)分析影響教育發展的各種制約因素;(4)對需求與可能進行綜合平衡。
  自一九五三年起,大陸已實施了八個五年計畫,自一九九五年起,開始制定一九九六年至二○○○年的第九個五年計畫(簡稱「九五」)。教育事業發展第九個五年計畫的主要內容包括:
1.在全國基本實現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是計畫期教育發展首要任務;2.一九九六年至二○○○年,職業教育在校學生年均增長率為百分之六.三,普通高中在校學生年均增長率為百分之三.六。3.普通高等學校和成人高等學校在校學生年均增長率為百分之二.八,至二○○○年,十八歲至二十一歲人口高等教育毛入學率將從一九九五年的百分之六.八上升至百分之八,研究生教育二○○○年在校學生規模將達二十萬人,年均增長率為百分之六.六。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五年計畫(大陸地區)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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