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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體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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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ā t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漢語拼音: bā tǐ
解釋:
1.秦代統一文字之後,所通用的大篆、小篆、刻符、蟲書、摹印、署書、殳書、隸書等八種書體。大篆相傳為周宣王太史籀所作,小篆為李斯、趙高、胡母敬據大篆簡化而得,大、小篆並簡冊所用;刻符施於符信;蟲書乃於篆文基礎上裝飾鳥蟲圖形;摹印使用於璽印之上,也稱為「繆篆」;署書指封檢上之題字;殳書則用於戈、戟等兵器題銘;隸書行於公府。漢.許慎《說文解字.敘》:「自爾秦書有八體: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蟲書』、五曰:『摹印』、六曰:『署書』、七曰:『殳書』、八曰:『隸書』。」
2.體,文章作品的體貌。「八體」指八種文章的風格。南朝梁.劉勰《文心雕龍.體性》中,概括文章風格,區分為典雅、遠奧、精約、顯附、繁縟、壯麗、新奇、輕靡八類。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八體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