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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兒童教育(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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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徐輝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天才兒童教育在大陸地區是指對智能高度發展的兒童的教育。一般認為,天才兒童具有高智商或高智力,學習能力強,心理素質好,因而需要給予特殊教育。天才兒童教育的目的是要創造各種合適的教學條件和活動條件,使天才兒童的優秀智能稟賦得到充分發展。教育方法包括設立特定的教育機構、進行能力分組、學科分組、設置各種課外學習興趣小組、安排課外輔導等。在中國大陸,最為有名的天才兒童教育方式是中國科技大學等高等學校經國家教育委員會批准設立的少年班。這些少年班在全國招收年齡在十五周歲以下的智力超常、學習成績特別優秀的初中、高中在校生(不包括高中畢業生),根據其特點對他們進行特殊教育,以為這些天才兒童快速成材創造良好條件。(參見「超常兒童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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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天才兒童教育(大陸地區)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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