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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學校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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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elementary school |
作者: | 張芳全 |
日期: | 2012年10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根據英漢辭典的解釋,初等學校是美國小學的稱呼,其意涵與英國的primary school相似。美國屬於聯邦制的國家,其學業制度因州而異,例如美國小學、初中、高中修業年限共計12年,在6-3-3制的地方初等學校為6年,在8-4制的為8年,6-2-4與6-6制的為6年。而英國在1870年至1918年間,初等學校的入學年齡在5至13歲之間,其後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為止,便只收5歲兒童。如今已沒有這種稱呼的學校,改為收5至12歲學生的primary school為初等學校的別稱。 美國17世紀殖民地時期,一般民眾的子女所接受的讀、寫、算、宗教等教育的地點在家中;此時期的教師素質良莠不齊,一般貧窮人民的教師大抵是一些接受過教育的婦女、旅行教師等身分的人擔任。地主或有錢人的子女則會聘請家庭教師或是使子女進入由私人公司所設立的學校就讀。再來,當時提供教育的經費一律由家長負擔,並無由政府提供免費教育的觀念。1785-1787年間國會制定的「西北土地條例」,規定每一個城鎮要保留設置公立學校的地區後,揭開鼓勵免費、普及初等教育的理念。19世紀中葉,這種理念逐漸為各界接受,1930年代則是全部的州均訂有義務教育法令。 初等學校為美國最早接受的正規教育,是教育體系中提供基礎教育的重要基石,其後銜接前期中等學校(我國稱為國民中學)教育。初等學校的教育目標也以培養健全身心的國民、具備基本能力的國民等為主旨。王家通(主編)(2003)。各國教育制度。台北市:師大書苑。 紀秋郎(主編)(1997)。新知識英漢辭典。台北市:黃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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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王家通(主編)(2003)。各國教育制度。台北市:師大書苑。 紀秋郎(主編)(1997)。新知識英漢辭典。台北市:黃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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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初等學校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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