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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務委員會(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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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韓驊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系務委員會是大陸地區高等學校在一九五○年代至文化大革命以前所設置的系級教學、行政集體領導及審議組織。 依據一九六一年九月中共中央批准試行的[教育部直屬高等學校暫行工作條例(草案)](即[高教六十條])規定:系務委員會是全系教學行政工作的集體領導組織。系內重大工作問題,應由系主任提交系務委員會討論作出決定,由系主任負責組織執行,並報校長和校務委員會。系務委員會由正、副系主任、系黨總支書記、教學研究室主任及教師若干人組成;由系主任提名,報請校務委員會通過,由校長任命。系的正副主任擔任系務委員會正副主任,職責是執行學校黨委員會、校務委員會的決議和校長的指示,討論涉及教學、研究生培養、科學研究和生產勞動及系內重大工作問題;組織發展學術活動,解決有關教學、科研、生活的物質條件的保證問題;處理學生的升級、留級、退學和獎懲等事項以及其他重要事項。系務委員會閉會期間,系主任可以召集行政會議,討論和處理本系日常工作。 文化大革命期間,系務委員會被系「革命委員會」取代。一九七八年十月教育部[全國重點高等學校暫行工作條例](試行草案)規定:「實行系黨總支委員會(或分黨委)領導下的系主任分工負責制」,「系主任在校長領導下主持系的經常工作。」實際上取消了系務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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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系務委員會(大陸地區)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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