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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助學 (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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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孫玉良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社會助學是大陸地區自一九八一年實施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簡稱自學高考)以來,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力量,根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專業考試計畫和課程、自學考試大綱的要求,為自學人員舉辦的輔導教育活動,是自學高考中的重要環節。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定期公布該年舉辦的專業考試計畫,如北京市一九八一年公布一九八二年、一九八三年辦理的有中文、法律、檔案管理、金融、工業經濟、商業經濟、基礎英語及數學等八個專業的考試計畫及各專業考試課程。高等院校、成人高校,企業、社會團體(各種學會、協會等)以及文化宮(館)等普遍舉辦自學高考輔導班,請高等學校教師授課輔導自學者。電臺、電視臺也舉辦這種輔導活動。 自學者參加統一考試,某門課程及格者發給單科結業證書,某一專業全部課程及格者發給畢業證書,政府承認其大學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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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社會助學 (大陸地區)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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