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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語文教學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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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段慧瑩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幼兒語文教學指依據幼兒語言發展的歷程,設計各種可供靈活運用的教材教法。幼兒語文教學目標依據民國七十六年所公布的〔幼稚園課程標準〕條列如下:(1)散發幼兒語言的潛能,增進語言的能力。(2)培養幼兒良好說話與聽話的態度與習慣。(3)發展幼兒欣賞、思考和想像的能力。(4)培養幼兒閱讀、問答和發表的興趣。(5)陶冶幼兒優美的情操及健全的品格。 幼兒語文教學的範圍包括:(1)故事和歌謠。(2)說話。(3)閱讀。 幼兒語文教學的基本原則:(1)以幼兒直接經驗和實際生活為基礎,循序漸進的引導,並注意個別差異。(2)語文教學除知能的學習,且應與情意並重,注意態度與習慣的養成。(3)鼓勵幼兒口語的表達,提供說話機會,學習辭彙和句子的結構。(4)配合視聽教學媒體及良好學習環境,寓教學於遊戲中,使教學生動活潑。(5)語文教學內容,應以聽話、說話、認字為原則,並鼓勵幼兒發展與創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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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幼兒語文教學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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