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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技術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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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Civil Skills |
作者: | 沈六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公民技術」是指在一個民主的社會中,國民為了要有效地履行他的職責,必須擁有的技術。一個國民若僅僅知道、思索、感觸尚嫌不足,還須根據所知道的內容及方法,在思考與感覺之後,去實踐或表現真正有價值與有意義的事情。在民主社會中,政府的政策經常不斷須經過公共意見的考驗,國民都可能影響公共事務的決定,故而個人行動的責任也很重要。 但是國民的行動必須根據某種程度的技術,必須了解允許採取行動的自由與民主的前提,必須順從公平的精神。國民必須具備下列公民技術: 1.遵守領導者的責任;2.提出贊成或反對由公共代表所制定的決策;3.發揮成員在群體中的功能,如此群體的政策可能充分反映公共利益;4.盡可能的選舉最好的代表;5.選擇群體與政黨黨員;6.發掘、評鑑和使用專家的勸告,以達成公共政策的決定;7.履行公職的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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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公民技術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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