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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信託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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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National Trust |
日期: | 2002年2月 |
出處: | 環境科學大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藉著捐贈、遺贈、契約信託及購買等方式而得以將各種環境財、文化財信託給具公信力之非政府組織,以有別於「國家信託」。國民信託制度於1895年發源於英國,100年來,其所信託的各種環境財及文化財包括土地24萬公頃,歷史建築物207棟,庭園130處,海岸線850公里,437處科學景點,8000幅畫,一百萬本書,另外並藉由契約信託保存了一批古蹟教會、工廠、森林、運河、沼澤、鐵路及60個村莊,並擁有220萬會員,成為英國最大的土地擁有者及民間團體。英國1907年通過的「國民信託法」對本制度的推動有莫大的助益,其第四條明白宣示:「國民信託的目的乃是為了全體國民的利益而保存優美或有歷史價值的土地及建築物」。目前全世界有20個國家有此制度,英國和日本為其中代表者。日本的國民信託(包括市民縣民信託)迄今25年,亦集結了為數可觀的「社會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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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國民信託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