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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監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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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lì jiān |
解釋:
科舉制度中,依例以捐納方式取得監生資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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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例監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葉憲峻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例監,據〔明史.選舉志〕載:始於景泰元年(1450),以邊事孔棘,令天下納粟、納馬者入監讀書;……其後或遇歲荒,或因邊警,或大興工作,率援往例行之,訖不能止。又據〔清史稿校註.選舉志〕:監生凡四:曰恩監、廕監、優監、例監。……由俊秀報捐監生者,曰例監。凡捐納入官必由之;或在監肄業,或在籍,均為監生。故例監乃庶民經捐資、納粟等,取得任官之初步資格,或入國學肄業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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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例監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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