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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等級證書(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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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朱益明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大陸地區技術等級證書是一種證明從業者或學校畢業生具有某種技術水平的文憑。只有經過技術等級考核並成績合格者,方可獲得技術等級證書。 省、自治區及直轄市的勞動局、企業主管局授權給部分大中型企業,由企業組織工人的技術等級考核,並給成績合格者頒發證書。參加考核者需具備一些條件,即學徒工須學習期滿,試用工須試用期滿;已定級工人需本人申請和班組推薦可參加高一級技術考核。職業學校、技工學校的學生須修業期滿並考核合格,獲得畢業證書後方可參加技術等級考核,成績合格者可獲得相應的技術等級證書。 技術等級考核一般分兩種,一是應知考核(理論知識考試),二是應會考核(實際技能操作考試)。一般只有應知考核合格,才可參加應會考核。有些崗位需要多種技術水平,因而這些崗位要求從業者具有多種技術等級證書,所以一個等級證書中可記載多種技術等級的考核成績。 技術等級證書目前常用來確定學校畢業生的見習期限,並確定從業者的工資水準。如從業者具有某技術級證書,但在工作中又出現因未具有該技術等級水平而產生技術責任事故,則該人員必須參加新的培訓和重新進行技術等級考核。(參見「應知應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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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技術等級證書(大陸地區)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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