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教育百科logo

::: 法官 - 教育百科
ˇ
  • 漢語拼音 fǎ guān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fǎ guān
解釋:
  1. 具有司法審判權,在法院依法裁量刑責的人。
    【例】法官判案時必須公平、公正,不可徇私枉法。
資料來源: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法官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fǎ guān
解釋:
1.依法擔任審判工作,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的官員。舊時也稱為「推事」。《商君書.定分》:「吏遇民不循法,則問法官。」《新唐書.卷四六.百官志一》:「推鞫得情,處斷平允,為法官之最。」
2.舊時稱有職位的道士。《醒世恆言.卷一三.勘皮靴單證二郎神》:「夫人休要吃驚。太尉已去請法官到來作用,便見他是人是鬼。」《紅樓夢》第二九回:「早有張法官執香披衣,帶領眾道士在路旁迎接。」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法官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教育部臺灣客語辭典
屬性:
四縣音
海陸音
大埔音
饒平音
詔安音
南四縣
釋義:
對應華語: 法官
詞條來源: 教育部臺灣客語辭典_法官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教育部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
音讀: huat-kuann
屬性: 主詞目
解釋:
  1. [[名] ] 依法擔任審判工作,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的官員。
詞條來源: 教育部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_法官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相關臺灣台語 判官法官 相關臺灣客語 法官
貓頭鷹博士
你喜歡貓頭鷹博士嗎

針對貓頭鷹博士的服務你會給幾顆星呢

回到頁面頂端圖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