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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電視節目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Public Television Programs
作者: 王連生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公共電視乃一種非商業性的電視制度,是符應民眾知與樂、生活與學習的權益與大眾教育品質的民主傳播制度。因此公共電視的特質,在於其為一種國家的文化事業和社會的公益事業,而不是一種純以娛樂節目爭取觀眾與廣告的營利事業。
  世界上民主傳播先進的國家,如西德、法國、瑞士、荷蘭、以色列、紐西蘭及比利時等國,實行公營電視制度,及英國、美國、日本、澳大利亞、加拿大、多明尼加及中華民國等國,實行公商並營電視制度;對公共電視節目的製作與傳播,都非常注重大眾傳播的教育目的,是以公共電視的內容,不同於以政治目標配合為本的政府電視(government television),亦有別於以現實營利為主的商業電視,尤與以傳達政令及控制輿論為工具的共黨電視(communist television)大異其趣。
  公共電視節目的製作,有其傳播的目標與方向,亦有其傳播的重點與方式。基本上,公共電視的傳播事業,以文化為體、教育及公益為用,才能發揮促進民主政治、提高文化品質與生活素質、增進社會教育功能與效果,及提供民眾知性之旅的教育與情性之鑑的娛樂等目的。因此公共電視節目製作,應指向高品質的新聞性、教育性、娛樂性及服務性的內容,作精心策畫與精緻製作,以消除商業電視危害社會的流弊,及免除極權電視政治控制的弊端,而彰顯其完全服務社會公益的大眾傳播效能與特色。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公共電視節目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