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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明南詞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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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sì míng nán cí |
解釋:
一種曲藝。用寧波方言說唱的彈詞。由一人自彈三弦說唱,一人敲揚琴伴奏,或有增至五人以上,加用琵琶、二胡、笙、簫等。有文書、武書之別。前者重說白,後者重唱工,唱詞以七字句為基礎,文詞較艱深。流行於浙江寧波和上海等地。也稱為「四明文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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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四明南詞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