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教育百科logo

::: 自我肯定訓練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Assertion Training
作者: 鄭芬蘭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自我肯定行為是指在不侵犯別人的權利下,經由選擇適當的行為與陳述,而維護自己基本的、合理的權利,亦即以社會能接受的方式表達情感而不焦慮。故自我肯定的基本精神是:凡是對人對己合理的事,都有權利作適當的溝通,且自在的表達自己的情感。
  許文明(民78)回顧李奈亨(Marsha M. Linehan)一九七九年的文獻,綜合自我肯定具有下列特徵:
  1.能適當的自我表達,維護個人權益或人際和諧。
  2.言行表達流暢自在,沒有不當的焦慮。
  3.自我肯定行為合乎社會表達方式,切合情境,並公開直接而坦然的表達。
  4.其行為是自然反應,非強制或惡意攻擊。
  5.自我肯定行為經常發生於別人要自己順從時,或為額外的幫助,或為委屈自己。
  6.自我肯定目的為增進權益,但有時反而於事無補。
  故自我肯定的人在情感表達方面能直接坦誠的與人溝通,能自在的接受讚賞獎勵、提出建議或婉拒不合理的要求,能在自我與社會權利義務之間取得平衡,並能對自己的言行負責。
  故自我肯定的訓練是頗為需要的。研究顯示自我肯定訓練的成效不錯,尤其對於那些缺乏自信心、容易緊張擔心者、害羞膽怯者。可以透過自我肯定訓練,學習適當的言行表達,增進自信,肯定自我;可以在不侵犯別人的前題下,維護並爭取自己應有的權益,與自在的表達情感。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自我肯定訓練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回到頁面頂端圖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