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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獨立性原理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Principle of Independence
作者: 方永泉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獨立性(independence)包括幾種意義:(1)若兩個事件(events)或現象(phenomena)間,不論另一事件或現象是否發生,另一事件或現象都照樣會發生時,此兩個事件便是各自「獨立的」;(2)指數學的獨立性 ,即指一個公理(postulate)若不能為另個公理所證明,則此公理是「獨立的」。在數學中,一個非獨立的公理被認定是多餘的,應該予以拋棄;(3)指邏輯的獨立性,即當某些系統的定理(theorems)略去了原始的公式(primitive formula)或原始的推論規則(primitive rule of inference),而不再成為定理時,這些原始公式或原始推論規則即為「獨立的」。
  獨立性原理主要指獨立實體(independent reals)存在的原理。實在謊者(Realist)者即是以「獨立性原理」為主的知識論(Epistemological)觀點,認為由於事物(things)獨立於知識或經驗之外,所以知(knowing)的行動,包括聯想(association)與解釋(interpretation)在內,並沒有改變那些被認知的事物。而且獨立性原理的知識論也認為,對於某一獨立實體的知識都是部分片面的,永遠無法窮盡整體(whole)。綜言之,獨立性原理雖然認為知識無法告知事實的全體真相,但從另一角度言,正因為知識沒有窮盡真相的一天,因而也提供了人類求知歷程的無限可能性,這可能是獨立性原理對於教育工作最具啟發性的意義。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獨立性原理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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