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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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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史曼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在大陸地區,班主任是學校中全面負責一個班的學生工作的教師,是一個班的組織者、領導者和教育者,也是一個班全體任課教師教學教育工作的協調者。擔任班主任的教師應具有下列條件:(1)思想品德好,作風正派;(2)具有一定的教學水準和教育管理學生的經驗和組織能力;(3)身體比較健康。 一般認為班主任的主要任務是,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組織和領導班集體,團結本班全體任課教師,共同教育好學生,使全班學生在德、智、體諸方面得到全面發展。具體工作主要有:(1)負責做好本班學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學生的思想覺悟;(2)教育和幫助學生明確學習目的,端正學習態度,改進學習方法,提高學習成績和能力;(3)關心學生的身體健康,組織和指導學生的文娛體育活動以及衛生工作,增進學生的身心健康;(4)組織學生參加勞動和社會實踐活動以及科技活動;(5)組織和領導班委會的工作,使本班形成良好的班集體;(6)指導本班共產主義青年團、少年先鋒隊的工作;(7)與學生家長、社會有關方面加強聯繫,以便互相配合,共同教育好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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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班主任(大陸地區)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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