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共電視節目 - 教育百科
公 | |
共 | |
電 | |
視 | |
節 | |
目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Public Television Programs |
作者: | 王連生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公共電視乃一種非商業性的電視制度,是符應民眾知與樂、生活與學習的權益與大眾教育品質的民主傳播制度。因此公共電視的特質,在於其為一種國家的文化事業和社會的公益事業,而不是一種純以娛樂節目爭取觀眾與廣告的營利事業。 世界上民主傳播先進的國家,如西德、法國、瑞士、荷蘭、以色列、紐西蘭及比利時等國,實行公營電視制度,及英國、美國、日本、澳大利亞、加拿大、多明尼加及中華民國等國,實行公商並營電視制度;對公共電視節目的製作與傳播,都非常注重大眾傳播的教育目的,是以公共電視的內容,不同於以政治目標配合為本的政府電視(government television),亦有別於以現實營利為主的商業電視,尤與以傳達政令及控制輿論為工具的共黨電視(communist television)大異其趣。 公共電視節目的製作,有其傳播的目標與方向,亦有其傳播的重點與方式。基本上,公共電視的傳播事業,以文化為體、教育及公益為用,才能發揮促進民主政治、提高文化品質與生活素質、增進社會教育功能與效果,及提供民眾知性之旅的教育與情性之鑑的娛樂等目的。因此公共電視節目製作,應指向高品質的新聞性、教育性、娛樂性及服務性的內容,作精心策畫與精緻製作,以消除商業電視危害社會的流弊,及免除極權電視政治控制的弊端,而彰顯其完全服務社會公益的大眾傳播效能與特色。 |
|
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公共電視節目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