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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議郊廟樂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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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Sung I Chiao Miao Yüeh |
作者: | 劉鳳學 |
日期: | 2004年11月 |
出處: | 舞蹈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樂舞制度。南北朝(西元420∼西元589)時代之宋(西元420∼西元479)建國後,於武帝永初元年(西元420)七月,有關單位建議:「廟祀應設雅樂」。因此,改晉(西元265∼西元420)之《正德舞》為《前舞》,《大豫舞》為《後舞》。孝建二年(西元455)有關建議:「郊廟亦應設樂舞」。於是令內外博議,由前殿中曹郎荀萬秋、驃騎大將軍竟陵王誕及尚書左僕射建平王宏等人之提案,議決設郊廟與宗廟樂舞;改《前舞》為《凱容舞》,謂之文舞;改《後舞》為《宣烈舞》,謂之武舞。皇帝祠南郊,迎神,奏「肆夏」。皇帝初登壇,奏「登歌」。初獻禮,舞《凱容》、《宣烈》二舞。送神,奏「肆夏」。皇帝祠廟,迎神,奏「肆夏」。皇帝入廟門,奏「永至」。皇帝詣東壁,奏「登歌」。初獻,舞《凱容》及《宣烈》二舞,終獻奏「永安」。送神,奏「肆夏」。同年二月,有關建議;元會、郊廟、宗廟、齋祠時,「登歌」依舊并於殿庭設作。廟祠,依新儀注,「登歌」人上殿,弦管在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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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照: 《宋書.樂志》、《通典.卷一四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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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宋議郊廟樂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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