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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技術教育政策(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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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魏超雄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大陸地區職業技術教育政策係指根據有關職業技術教育的教育方針、路線、任務,為發展職業技術教育而制定的行動準則。一般用文件的形式頒布,可分為兩類:一類是宏觀的總政策,包括改革和發展職業技術教育的路線、方針、原則、制度、體制、結構和目標方向等全局性的決策;另一類是微觀的具體政策,包括學校的教育、教學、招生、畢業生分配安排、教師、經費、校舍、設備設施等方面的具體規定。 一九八○年由國務院批轉教育部、國家勞動總局〔關於中等教育結構改革的報告〕,要求各級政府、各部門都要予以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建議各省、市、自治區建立領導小組,統管中等教育結構改革和職業技術教育,並對各部門如何協調配合作了明確規定。此外,還針對社會上鄙薄職業技術教育的舊觀念和舊的辦學模式,作出許多政策性的規定,用以破除舊觀念,突破舊模式,為改革開路。發展職業技術教育的核心問題是畢業生的出路安排問題,明確規定了諸如「不包分配、擇優錄用」、「先培訓、後就業」等各項發展職業技術教育的政策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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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職業技術教育政策(大陸地區)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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