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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崗位(美國)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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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Training Station (USA) |
作者: | 康自立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美國訓練崗位係指在建教合作教育中,由企業機構提供建教合作學生做為工作中訓練(on-the-job training)之用的工作崗位而言。 美國〔聯邦職業教育法〕一九六八年的補充法案中規定,安置學生進入訓練崗位時,不得替代或辭退現職的工作者,以免造成建教合作教育方案成為廉價勞工的替代品,同時該訓練崗位必須具有升遷及向上發展的可能;一般而言,除注意職業的選擇之外,在選擇訓練崗位時,應充分考慮以下五個因素: 1.企業機構的制度與聲譽,包括工資給付制度、與勞工組織的關係、生產與服務水準、雇用、升遷及解雇員工制度、福利制度、工作環境、債信與財務穩定性、參與社區公益事務等。 2.企業機構的管理目標與對員工訓練的態度,包括專人負責員工訓練規劃與執行、員工訓練的類型、訓練設施的品質、參與訓練計畫與簽訂訓練契約的意願、員工技術的熟練度與品質等。 3.訓練崗位可供訓練的內涵,包括技能種類、職業內涵、向上學習的可能性及升遷機會、未來雇用機會、教學的能力、提供相關教學的可能性、訓練員的態度等。 4.訓練員的能力與熱忱,包括訓練員教導職業的技術能力、興趣與熱忱、工作態度與工作習慣、意願、愛心與耐心等。 5.工作環境,包括地點適當,工作環境的安全與衛生、上班時間適當、足夠學生操作的機具及遵守政府有關勞工法令之規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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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訓練崗位(美國)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