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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教育專業人員證照制度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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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Certification System for Health Education Specialist |
作者: | 黃松元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資格鑑定是一個非政府機構或資格鑑定組織承認個人達到某些預定的標準,而給予某項資格的認定。這項資格包括下列三項重點:畢業於合格或被認可的學校、通過資格考試或其他一系列的考試,以及具有相當的工作經驗。 健康教育者是負責擬訂、執行和訂價各項用以改善民眾健康計畫的專業人員,這些計畫可在學校、社區、衛生醫療機構、企業機構和大專院校裡實施。健康教育者受聘時的頭銜很多,如病人教育工作者、健康教育教師、健康教育訓練者、社區組織者和健康計畫管理者等。因此,健康教育是一項專業,健康教育者就是健康教育專業人員。 在美國,已經建立有照健康教育專業人員(Certified Health Education Specialists, CHES)制度。CHES是一項健康教育專業工作知能的指標,建立此項制度之目的在於:(1)證明個人在健康教育專業領域的認知與技能;(2)協助雇主確認執業人員的素質;(3)協助消費者獲致有效的服務;(4)促進專業的發展;(5)了解對專業標準信守的程度;(6)闡述健康教育工作的範圍;(7)確定健康教育專業人員的地位;(8)促進高素質健康教育專業人員的流通;(9)根據專業人員的技能和職責,給予合理的待遇;(10)強化專業訓練;(11)建立繼續教育制度;(12)提升健康教育專業人員技能的價值,以符合聘用者的目標和條件。 美國健康教育專業人員證照制度之建立歷經十餘載之努力,始告有成。一九七八年開始著手研討健康教育專業人員培育工作改進方案,展開角色確認、釐清和分類工作,建立「新進健康教育專業人員能力本位課程發展架構」,研訂CHES檢定學經歷資格等工作,最後在一九九○年終於完成第一批六百四十四名專業人員考試,頒發CHES證照。取得健康教育專業人員證照之人員,每年必須複訓一次,至少為時十五小時;每五年必須換照一次。 到目前為止,我國健康教育專業人員證照制度並非純然尚未建立。在各級學校,健康教育教師證書之登記和簽發,就是證照制度已經建立之明證。唯在學校之外其他場所供職之健康教育專業人員證照制度,則有待盡快加以建立。美國之CHES制度相當完備,但只可作為我們的借鏡。我們必須建立我國健康教育的專業性,尤其是基本知能和任務的認定,然後發展本土化的健康教育專業人員證照制度,以提升健康教育的專業地位,發揮健康教育的功能,促進國民身心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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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健康教育專業人員證照制度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