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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技術教育發展方針(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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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魏超雄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大陸地區職業技術教育發展方針係指規範職業技術教育發展的指導原則。一九六四年一月二十五日原教育部在北京召開全大陸地區教育廳局長會議,提出「要逐步實行兩種教育制度,城市必須堅決貫徹執行普通教育與職業(技術)教育並舉的方針 ,要積極發展職業教育」。一九八○年十月七日,國務院提出:應當實行普通教育與職業技術教育並舉,全日制學校與半工半讀學校、業餘學校並舉,國家辦學與業務部門、廠礦企業、人民公社辦學並舉的方針。在城鄉要提倡各行各業廣泛舉辦職業(技術)學校,這類學校,集體和個人也可以舉辦。 一九八○年代有關的會議和文件中,都重申這一方針。一九八五年〔中共中央關於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提出高中階段的學制,應為普通高中與其他職業技術學校各半。此目標於九○年代初已達到。一九九三年〔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進一步明確並完整地表述了政府統籌規劃、全社會興辦職業技術教育的方針,指出要「改變政府包攬辦學的格局,逐步建立以政府辦學為主體,社會各界共同辦學的體制。」職業技術教育應逐步形成「主要依靠行業、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各方面聯合辦學」的新格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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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職業技術教育發展方針(大陸地區)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