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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半脫產幹部(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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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韓驊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學生半脫產幹部係大陸地區高等學校就讀學生中用一定的學習時間兼做學生思想工作者(即輔導工作)。其工作職責與政治輔導員的職責部分相同。一九八四年十一月,中央宣傳部、教育部發布〔關於加強高等學校思想政治工作隊伍建設的意見〕中提出:「高等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隊伍必須實行專職和兼職相結合。」「動員和組織一些教師、高年級大學生、研究生兼做思想政治工作。」一九八六年十二月,國家教育委員會頒布〔關於高等學校學生思想政治工作兼職人員若干問題的規定〕,其中規定,可以從品學兼優的研究生、高年級大學生中選拔半脫產幹部,一邊學習,一邊兼職做學生思想政治工作。兼職期一般為二年,在校學習時間可延長一年。半學習、半工作期間,本科生可享受最高獎學金,生活有困難者還可以申請貸款;研究生享受生活補助費。兼職期可計算工齡。對他們從事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水準和能力、工作態度和成績,要記入考績檔案,作為今後培養和使用的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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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學生半脫產幹部(大陸地區)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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