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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觸性皮膚炎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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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漢語拼音 jiē chù xìng pí fū yán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jiē chù xìng pí fū yán
解釋:
病名。因皮膚接觸具有刺激性或易引起皮膚過敏的物質而造成的皮膚病。通常接觸部位會有紅腫、搔癢、燒灼感等症狀。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接觸性皮膚炎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Contact Dermatitis
日期: 2002年2月
出處: 環境科學大辭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接觸刺激性物質或化學致敏物引起的急、慢性皮膚炎症或濕疹性變化。包括:一、刺激性接觸性皮膚炎,強酸、強鹼,某些有機酸或有機鹼、金屬鹽類、清潔劑、肥皂或某些有機溶劑可引起本病。皮膚之炎症一般較局限於接觸部位。急性皮炎呈紅斑、水腫、丘疹、水泡或大泡,泡破後呈現糜爛、滲液及結痂。自覺灼痛或搔癢。慢性皮膚炎呈浸潤、增厚、脫屑等。二、過敏性接觸性皮膚炎,有許多化學物質可致皮膚過敏,包括許多農藥,對苯二胺,甲醛、塞唑類、苯基乙奈胺、松香、酚醛樹脂、松節油、磺胺及抗菌素等。初次接觸不發病,經5至14天或更長,致敏後再次接觸可於24小時內發病。接觸者僅少數人發病。皮膚疾患可能波及非接觸部位。皮膚症狀與刺激性接觸性皮膚炎不易分別,常呈濕疹樣表現,自覺搔癢。必要時可應用致敏劑貼膚試驗輔助診斷。除避免接觸、清除殘留致敏物外,治療主要為對症療法。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接觸性皮膚炎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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