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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祕主義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Mysticism
作者: 黃藿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英文Mysticism一般譯成「神祕主義」或「密契」,字義原本是指宗教中深刻而神祕的內心體驗。廣義而言,指內心與神結合的任何形式;狹義而言,則僅指超乎尋常地與神結合。就作為一種內在深刻的經驗而言,譯為「密契」比較合適,是對統攝一切實在界或超越界的非理性、非日常性的經驗,透過這種經驗,自我在隔離狀態中,與作為萬有根源或基礎的超越界合而為一。
  就作為一種宗教型式而言,神祕主義強調與上帝直接的來往與認知,透過與祂直接而親密的往來,體認祂神聖的臨在。早期基督宗教使用「默觀」(contemplation)來指稱神祕經驗。神祕主義在西方最早出現於第五世紀末,當時指的是某種類型的「神學」,而非一種經驗,代表一種宗教理論或體系,認為上帝是絕對超越的,超越理性、思想、理智和心智所有的能力和形式,採用的方式是「否定之道」(via negativa),是一種「不知之知」(unknowing knowing)。
  就作為一種神學或宗教理論而言,神祕主義相信,有關實在界或超越界的終極真理,無法經由日常經驗或理智所掌握,唯有透過一種非理性的神祕直觀或神祕經驗來獲得。超越界的本質無法言傳,而且也無法用理性方式或任何日常經驗到的方式來體認。基本上,神祕主義不相信理性,並認為理性知識強調分化、區別、分隔、個體化,扭曲了實在界,因此是虛幻不實的。
  神祕主義的本質特徵並不在於「神魂超拔」(ecstacy)、或「否定之道」、或某種「奧祕知識」、或「神祕溝通」,而在於與神或上帝直接共融的經驗。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神祕主義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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