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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審言 - 教育百科
葉 | |
審 | |
言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程運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葉審言字謹翁,南宋金華人;蘭溪儒學教授葉霖之子,大冶主簿葉邽之孫。葉邽為徐文清公僑之師,而文清後師事朱子。 審言於書無所不讀,卓然自立;父子相為師友。嘗仕浦江、義烏二縣教諭,所至以興壞起廢為務;任衢州明正書院山長時,復道流冒占之田二百餘畝,及為吉水教授,士論翕然。主簿晉江時,同僚有與之不合者,力構陷之,使者得其冤狀而莫能直,竟去官;改婺州路司獄,以年老請告歸,詔晉秩同知瑞安州致仕。 審言治學,以寡欲為宗,治家有法,吉凶諸禮,一遵呂成公家範,曰:「吾有所受之也。」其室廬再厄於火,僑寓唐氏說齋精舍,久之,乃得老屋數掾。教子之餘,日以種蒔為事,所入不足自給,處之晏然。卒之日有書數卷,田數畝而已,時人無不雅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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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葉審言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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