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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角色行為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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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Teacher Role Behavior |
作者: | 李緒武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帕森斯(T. Parsons)認為「角色」是一個人在規範約制下,參與具體的社會互動過程中的表現;是社會制度賦予個人行為的期待,個人如能善盡其任務,制度功能即可充分發揮,社會亦能穩定發展。簡言之,角色是社會團體期許於某一特殊身分者所應表現的行為模式。因此教師角色行為可以歸納為教師對於其職責的一套期待和規範,同時具有多種不同任務。 一位教師的行為大體上決定於時代和社會(或國家)公眾所賦予他的期待。教師應建立良好的社會形象,在社會變遷過程中,仍須堅定專業信念、充實專業知能,秉持高尚人格與情操,樂於獻身教育工作,如此才能贏得社會人士的信賴與敬仰。 教師同時具有多種任務,必須接觸學生、同事、校長、督學、家長以及社區人士。擔任教導者、示範者、評鑑者,以至父母的替身。 教師常面臨角色衝突現象,由不同的人對教師不同期望所產生。要了解教師角色行為,必須同時了解班級中學生的期望、學校內的人際關係,以及社會變遷過程中社會大眾對教師的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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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教師角色行為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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