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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習教師(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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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楊漢麟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見習教師在大陸通常指的是到中、小學及幼兒園(或同類機構)從事教育和教學見習的中等及高等師範院校的學生。 此類見習多從一、二年級即開始,結合教學有計畫地進行。見習的目的在於通過到有關教育機構觀摩學習(包括隨堂聽課、與師生交談、觀摩學校的各項活動及教學常規等),獲得或增進對這些教育機構的感性知識,增長實際經驗,加深對所學專業知識的理解,並為高年級進行的教育實習預作準備。普通中等師範學校的學生一般到小學見習;幼兒師範學校的學生一般到幼兒園見習;高等師範院校的學生多去中學見習,亦可到小學見習。當學生見習時,多有原校教師帶隊,並可得到所在見習學校有經驗教師的指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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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見習教師(大陸地區)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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