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伐柯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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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fā kē |
解釋:
1.持斧砍伐樹木來作斧柄。比喻遵循原則。《詩經.豳風.伐柯》:「伐柯伐柯,其則不遠。」晉.陸機〈文賦〉:「至於操斧伐柯,雖取則不遠,若夫隨手之變,良難以辭逮。」 2.《詩經.豳風》的篇名。共二章。根據〈詩序〉:「伐柯,美周公也。」或亦指為詠結婚之詩。首章四句為:「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何?匪媒不得。」 3.比喻撮合婚姻。《醒世恆言.卷三.賣油郎獨占花魁》:「這幾件東西,奉與姨娘為伐柯之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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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伐柯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