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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婚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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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漢語拼音 chóng hūn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chóng hūn
解釋:
  1. 法律上指已有配偶的一造,沒有終止原有婚姻關係而再與他人結婚,或同時與兩人以上結婚者。在我國刑法上構成犯罪。
資料來源: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重婚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chóng hūn
解釋:
1.喪偶或離婚的人再次結婚。《喻世明言.卷二四.楊思溫燕山逢故人》:「所說事體,前面與哥哥一同,也說道:『哥哥復還舊職,到今四載,未忍重婚。』」《再生緣全傳》卷一:「不意生兒方滿月,蘇門叔父逞剛强,道他無子難長守,相逼重婚到他方。」
2.有配偶而重為婚姻或同時與二人以上結婚。《警世通言.卷三四.王嬌鸞百年長恨》:「那知一去意忘還,終日思君不如死。有人來說君重婚,幾番欲信仍難憑。」《清史稿.卷一四二.刑法志一》:「三十三年,復先後奏上《新刑律草案》,〈總則〉十七章:……曰關於姦非及重婚之罪。」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重婚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相反詞 初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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