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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比例投檔錄取(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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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韓驊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按比例投檔錄取係大陸地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中,供第二批錄取學校採用的錄取新生的一種辦法。即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根據報考志願從高分到低分按學校計畫招生名額加上兩成的數量向有關學校提供檔案,由該校根據考生德智體發展狀況全面衡量,擇優錄取。錄取滿額後,剩餘的考生檔案按規定時間全部退回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重新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進入第三批錄取作業。採取這種錄取辦法是為了尊重考生報考志願,增加考生按較前填報的志願被有關學校錄取的機會,也能使學校有較多選擇新生的機會,盡可能完滿完成本校招生計畫。自一九八四年開始,由屬於第一批錄取的高等學校實行該辦法。一九八五年以後,條件具備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屬於第二批錄取的高等學校亦實行此辦法。目前,大部分普通高等學校的新生錄取又改為「單獨錄取制」,只有少數不具備實施單獨錄取制的地方性高等學校仍按「按比例投檔錄取」的辦法錄取新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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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按比例投檔錄取(大陸地區)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