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教育百科logo

::: 扶貧政策(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白雪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大陸地區扶貧政策係指政府幫助貧困地區人民擺脫貧困,解決溫飽問題,實現脫貧致富的政策。由於歷史和自然的種種原因,大陸地區的貧困問題仍然十分嚴重。一九八○年代中期起,中央開始開展扶貧工作,到一九九三年,各地貧困人口已從一九七八年的二‧五億人下降到八千萬人。這八千萬貧困人口主要分布在除上海、北京、天津、江蘇以外的二十六個省、自治區的五百九十二個縣,由國家重點撥款有組織、有計畫地開展扶貧工作。到本世紀末,解決貧困人口溫飽的標準是:絕大多數貧困戶年人均純收入達到五百元以上(按1990年不變價)。扶持貧困戶創造穩定解決溫飽的條件是:人均半畝到一畝穩產高產農田;戶均一畝林果園或一畝經濟作物;戶均轉移一個勞動力;戶均一項養殖業或其他家庭副業;牧區戶均一個圍標草場。基礎設施建設的目標是:基本解決人畜飲水困難;絕大多數鄉鎮和有集貿市場、商品產地的地方通公路;消滅無電縣,絕大多數貧困鄉用上電力。改變教育文化衛生落後狀況的目標是:基本普及初等教育,積極掃除青壯年文盲;使大多數青壯年勞力掌握一到兩門實用技術;改善醫療衛生條件,防治和減少地方病,預防殘疾;嚴格實行計畫生育,使人口自然增長率控制在國家規定的範圍內。除國務院重點撥款扶持及各省(自治區)輔助在七年之內徹底解決八千萬人絕對貧困問題外,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還將撥款幫助解決各地的相對貧困縣的貧困戶。扶貧政策由過去的財政、物力扶貧,逐漸轉變為教育、科技和智力扶貧,中央和地方政府重點撥款幫助貧困地區發展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以及成人掃盲和實用技術培訓,普遍提高勞動者的素質和能力,因地制宜地發展生產、發展經濟。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扶貧政策(大陸地區)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回到頁面頂端圖示